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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建协〔2017〕49号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我省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监管,强化行业信用意识,积极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评价对象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省内建筑业企业及外省市入粤建筑业企业。

二、评价工作的依据是《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三、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两年,即2015年至2016年(其中建筑业企业良好、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15年至评价时),企业在考核及评价期间不得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四、评价工作不收取评审费,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

五、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8月8日止,参评企业应在申报受理期内完成包括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类材料及光盘等工作。

1.网上申报材料为:

(1)《广东省建筑业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2)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各报表的附注说明复印件(上传件);

   (3)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各类奖项目录表及相对应的奖项证书扫描件(上传附件)。

2.纸质类申报资料为:

(1)《广东省建筑业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2)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各报表的附注说明复印件;

(3)近两年企业所获各类奖项目录表及刻录成光盘或存储于U盘的相对应的奖项证书扫描件。

六、需要参评的企业应在申报受理期内,自行进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www.gdcia.org “在线服务”-“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平台”,进入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平台登陆页面注册企业账户和进行网上申报。

七、信用评价的现场复核与访谈按《评价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办公室将于现场复核与访谈一周前通知相关企业做好配合核查工作。

联系人:谢瑞  孟景铿

电  话:020-83642501

传  真:020-83642502

邮  箱:gdcia@163.vip.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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